【概要描述】活性炭吸附裝置作爲普遍和通用的VOCs治理技術,表面上簡單,實際在項目設計或工程實踐中,極易忽視一些安全性的設計問題而帶來安全/達标不合規等風險,今日我們來分享下活性炭吸附裝置在設計或工程實踐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項目中活性炭吸附的VOCs廢氣很多一般爲常溫排放,正常情況發生火災的可能性較小,但活性炭爲易燃物質,因此在活性炭吸附裝置設計過程中,應按照《環境保護産品技術要求工業廢氣吸附淨化裝置》(HJ
【概要描述】活性炭吸附裝置作爲普遍和通用的VOCs治理技術,表面上簡單,實際在項目設計或工程實踐中,極易忽視一些安全性的設計問題而帶來安全/達标不合規等風險,今日我們來分享下活性炭吸附裝置在設計或工程實踐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項目中活性炭吸附的VOCs廢氣很多一般爲常溫排放,正常情況發生火災的可能性較小,但活性炭爲易燃物質,因此在活性炭吸附裝置設計過程中,應按照《環境保護産品技術要求工業廢氣吸附淨化裝置》(HJ
活性炭吸附裝置作爲普遍和通用的VOCs治理技術,表面上簡單,實際在項目設計或工程實踐中,極易忽視一些安全性的設計問題而帶(dài)來安全/達(dá)标不合規等風險,今日我們來分享下活性炭吸附裝置在設計或工程實踐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項目中活性炭吸附的VOCs廢氣很多一般爲常溫排放,正常情況發生火災的可能性較小,但活性炭爲易燃物質,因此在活性炭吸附裝置設計過程中,應按照《環境保護産(chǎn)品技術要求工業廢氣吸附淨化裝置》(HJ/T 386-2007)、《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範》(HJ2026-2013)等規範考慮安全因素,設置溫度指示、超溫聲光報(bào)警裝置以及應急處理系統,主要有以下幾點:

➢ 在吸附操作周期内,吸附瞭(le)有機氣體後吸附床内的溫度應低於83℃。當吸附裝置内的溫度超過83℃時,應能自動報警,並(bìng)立即啓動降溫裝置;
➢ 活性炭吸附裝置主體(tǐ)的表面溫度不高於(yú)60℃;
➢ 吸附單(dān)元應設(shè)置壓力指示和洩壓裝置,其性能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 污染物爲易燃易爆氣體時,應採(cǎi)用防爆風機和電(diàn)機。
比如以上海地區某醫藥行業企業VOCs治理工程設計案例爲例,一般在工程分析中,活性炭對VOCs廢氣中有機物吸附效率按照 60%計算,經處(chù)理後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需要滿足《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标準》(GB37823-2019)表2 特别排放限值,甲醇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需要滿足上海市《生物制藥行業污染物排放标準》(DB31/373-2010)的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按嚴格 50%執行)、乙酸乙酯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及臭氣濃度需要滿足上海市《惡(è)臭(異味)污染物排放标準》(DB31/1025-2016)要求,乙酸、丙酮、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腈和異丙醇的排放濃度需要滿足上海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标準》(DB31/933-2015)的排放限值。

所以,如果這類VOCs廢氣治理用活性炭吸附工藝要在上海要做成達(dá)标,根據《上海市工業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技術指引》,具體設計要滿足如下:活性炭吸附裝置實際有效的飽(bǎo)和吸附量約 0.16g/g,蜂窩活性炭吸附裝置的空塔速度爲 0.8~1.2m/s,停留時間約 0.5~1s。因此活性炭吸附裝置的合理性分析如下表所示來設計:

根據上表分析,活性炭吸附裝置的裝填量、風量等均滿足技術指引的要求。爲瞭(le)保證吸附效率,建議每年更換 2 次活性炭,每次更換量爲 0.225 t(含吸附的有機物)。同時,爲預防可能出現的活性炭吸附效率顯著下降導緻的非正常排放,企業拟購置便攜式非甲烷總烴檢測儀,每天在活性炭吸附裝置進出風口進行例行監測非甲烷總烴,如發現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顯著上升,吸附效率低於環評預設值時,立即暫停産生有機廢氣的相關作業,並(bìng)安排檢修及活性炭更換,確保吸附裝置穩定運行後,方能繼續生産(當然,裝瞭(le)VOCs在線另當别論)。同時,定期更換的廢活性炭主要成分爲有機溶劑,将作爲危險廢物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處理,這點極爲關鍵,因爲危廢三噸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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